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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局2015年秋季办理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各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3.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幼儿师范类不能申请);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 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不能申请);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 普通话水平: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6.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申请程序及办法:

1、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并填写教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时间:9月15日——10月15日;

2、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员提交相应材料(见三、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到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局干部人事股办公室(位于贡井区贡雷路19号,电话:3300026)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10月8日——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3、经现场审核通过人员按认定机构安排的时间和地点(现场确认后确定)参加教师资格体检,体检完后体检表统一由体检医院交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以下几类人员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1)非师范类申请教师资格证人员;

(2)师范类申请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或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者;

(3)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及学科(专业)评议组根据认定工作需要测试的人员。

参加测试人员需于测试前5天到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检测题目,并缴纳检测费,测试时间及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5、秋季认定通过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证时间:11月25日—11月30日。

三、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填写申请信息后打印并贴上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填写后用A4正反面打印,封面和填表说明为第一页,申请表内容及认定机构意见为第二页)。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市、区教育局网站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填写。

6.《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在市、区教育局网站下载打印(用一张A3纸正、反两面打印)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粘贴好本人照片。

7.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鲜章)一份;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鲜章)一份。

8.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9.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办证书用,请修剪好,所有粘贴相片、上传照片、办证照片必须一致。)

10.纸质《档案袋》一只,用于保存申请人所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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